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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法冲击第一波

作者:丁宁来源:上海证券报编辑:张晓娇2013-06-17 08:46

这是一个终点。多年酝酿,新基金法尘埃落定。

这是一个起点。新法启幕,行业变局暗流涌动。

当年轻的基金业走到第15个年头,伴随新基金法这份成人礼一同降临的,是资本的此进彼退、人才的微妙流动和机构的摩拳擦掌。在一个圈中玩惯了,跳出圈子,该怎么玩?

如你所见,一些人已经站在跑道上,做出了起跑的姿态。但行进的路线或许只有他们心中有数;或许,行业的这场变局本身,就是一次“摸着石头过河”的长跑。

不过,年轻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更多的可能性。这包括机遇、风险、试错的勇气和对责任的坚守。而这场由新基金法落地而吹响集结号的行业变局,剧情才刚刚开始……

股东的选择

当壳资源不再稀缺,此前竞相涌入的资本,态度出现了分歧。

近日,中炬高新公告称,将以2000万元的价格出售其所持有的江信基金20%的股权,这与其发起设立该基金时的投资价格相同。

资料显示,江信基金于今年1月获批成立,江信集团旗下国盛证券持股比例为49%,恒生阳光集团持股31%,中炬高新持股20%,此次股权转让的接盘方为江西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根据财报,江信基金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44.6万元,亏损869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3月,万家基金公告称,公司原股东上海久事公司、深圳市中航投资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转让给新疆国际实业公司,转让价格为2.08亿元。

而相较于上述离场的资本,另一些股东则以持续挺进的姿态展示其信心。

6月6日,宝盈基金公告称,原股东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6%股权转让给主要股东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宝盈基金的股权结构变更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25%。

大股东对基金公司谋求绝对控股并非个案。

招商银行近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银监会批复,获准受让荷兰投资持有的招商基金21.6%的股权。至此,招商银行持有招商基金的股权比例由此前的33.4%升至55%,实现绝对控股。

今年1月11日,东方基金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原股东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8%股权转让给东方基金大股东东北证券。东北证券持有东方基金的股权比例由46%由此增至64%,实现绝对控股。

5月下旬,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拟以不超过20亿元的价格受让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华夏基金10%的股权。这意味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信证券将再次获得华夏基金的绝对控股权,持股比例升至59%。

5月末,天治基金发布股权变更公告称,经证监会批准,该公司原股东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天治基金12.50%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后,吉林省信托持有天治基金的比例由转让前的48.75%增至61.25%,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继续持有38.75%。

资本此进彼退的背后,是在基金业“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不同股东基于自身战略考虑所作的殊异选择。

一方面,新基金法放开了其他机构开展公募业务的口子,牌照的价值已今不如昔。在竞争持续激烈、行业盈利有所下滑的背景下,一些基金公司的中小股东财务压力巨大,因而萌生退意。

“现实很残酷。”沪上一基金分析人士坦言:“对于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公司,特别是那些花了大价钱、经历很长时间终于拿下基金牌照的次新基金股东来说,短期难以盈利,一些股东觉得与其继续烧钱不如尽早退出另起炉灶,毕竟现在做公募的途径已不再单一。”

另一方面,新基金法放松了对于基金公司股东持股比例的限制,部分谋求绝对控股的股东近期频频出手收购基金公司股权。

“去年11月开始施行的新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放开了股东对于基金公司持股比例不得高于49%的限制,”上述分析人士表示,这满足了大股东天然的控制权冲动。

不仅如此,在业内士看来,对于挺进的股东来说,相较于日渐式微的牌照价值,基金公司这一正向财富管理转型机构的平台价值更“值钱”。

一位基金公司高管指出,目前基金公司正转型为现代财富管理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很好,作为金融产业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券商而言平台作用非常大。而信托股东也可以借控股基金公司延伸信托的产品线,从私募进入公募,完善结构,并扩大客户基础。

该高管的论述,可以从招商银行对于近期的股权增持所作的置评中得到印证。

招商银行表示,增持招商基金股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有利于推进该公司综合化经营平台建设和经营战略转型进程。

对于绝对控股限制的放开,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基金公司相对控股的股权结构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而且由于主要股东无法对基金公司形成绝对控股,大大影响了主要股东对基金公司提供持续有力支持的积极性。一些主要股东出于获取控股权考虑而引入境外股东走合资道路,也容易造成合资理念的扭曲。

不过,业内也担心,基金公司股权变更可能对基金行业产生复杂影响。尤其是股东更替后,一家基金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甚至单只基金的运作都可能出现连锁反应。

需要指出的是,为防止主要股东一股独大后带来的问题,放开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上限后,新基金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在公司治理方面也作出了相应安排,强化基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强化权利制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在现有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基础上,明确与上述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高管的转身

与股东的频繁“进出”相对应的,是基金高管们今年以来密集的变动以及后续微妙的去向。

最新的一起总经理离职来自一家次新基金公司。近日英大基金发布公告称,总经理刘光灿因个人职业规划于6月6日离职,董事长陈书堂暂代任总经理一职。资料显示,英大基金于去年8月17日成立,照此算来,刘光灿掌舵仅一年便告离职。

而年内任职时间最短的是今年2月4日履新前海开源基金总经理的苗荣祥。5月11日,公司公告称,总经理苗荣祥因“个人原因”辞职。任职仅3个月,这是迄今为止基金公司总经理任职时间最短的纪录。

但即便是如此这般“闪辞”,在近期的业内也未引起太大关注。因为,离职的高管并不少。

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公告或确认的公募基金总经理级别(含副总和总助)的离职案例将近20起,其中不乏富国总经理窦玉明、华夏副总经理刘文动等业内大佬。

这串长长名单背后的推手,已不再局限于那些诸如股东方与管理层角力云云的老生常谈。新基金法的施行,让公募基金的这种高层流动有了新的理由——即便他们与老东家“断”了职业纽带上的联系,依然可以以另一种姿态活跃在这个舞台上。

首先,新法降低了公司股东的准入门槛,允许个人成为基金公司主要股东。近日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又进一步对要求做了细化,股权激励渐行渐近。

如上所述,富国基金原总经理窦玉明于6月5日离任。其在任期间公司发展迅速规模跻身业内前十,并无股东压力。有猜测窦玉明去向为中欧基金,“转会”条件便是获得股权并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而上述公告将其离职解释为“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4月20日,中欧基金公司进行了微妙的股权变动。—方面引进新股东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出资5640万元,占股比例30%,另—方面,所有股东都对中欧基金公司进行了增资,并将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至1.88亿元。有消息称,窦玉明或通过参股百骏投资的方式实现对中欧基金的间接持股。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专业人士担任主要股东,即持股比例在25%以上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担任持股5%以上的非主要股东,应当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分析人士指出,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这意味着允许专业人士担任主要股东,为基金公司高管等专业人士打开了—扇窗。

“这个行业里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人,以往小基金公司没有太大优势吸引到一流的管理和投资人员加入,但现在一切皆有可能。”该人士表示。

特别是相较一些大公司,中小型基金公司在施行股权激励方面的速度和比例预计会“更有诚意”。沪上一基金分析人士表示表示:“比如说银行(行情 专区)系基金公司,最强大的资源不是管理者,而是股东,没有理由把股份给你(管理层)。”

其次,新基金法实施后,同样是做公募业务,选择却更加多样化。新法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开展公募业务,一些在投资方面颇有建树的公募从业者“奔私”热情升温。

事实上,在刘光灿离任总经理一职之前,英大基金的副总经理、此前曾任博时基金首席策略师和博时价值增值基金经理夏春一月份就已被传正办理离职手续,并准备转战深圳私募。不过截至目前,英大基金官网并无相关公告。

与此同时,坊间猜测,华夏基金分管投资的副总刘文动离职后可能转战私募;而北京另一家大型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近期也已公告离职,据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该总监离职后同样可能投奔私募。

“私募机构对于开展公募业务的热情升温,这个圈子里深谙‘游戏规则’的人于是变得更加吃香。”沪上一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一部分公募人士被私募挖过去主持开展公募业务,另一部分有野心的公募人士干脆自己单干创办私募。”

对此,好买基金提醒,如何维护好两块不同的客户的利益,配置投研资源,以及进行投资上的隔离,是有心涉足公募业务的私募基金需要接受的考验。为此必须协调公司有限的资源,在维持原成熟的私募业务和推动新公募业务的成长之间进行平衡。

此外,如何处理两种不同盈利模式也是一道坎。私募偏重业绩提成,而公募倚重规模管理费,意味着要配套完善的中后台,配套相关营销人员,及可能的投研扩张。因此如何加大与渠道合作力度,提升规模也是当务之急。

“未来公募领域群雄并起,私募能否适应,公募公司能否守住阵地,都值得关注。”上述人士表示。

机构的狩猎

如前所述,新基金法为私募开展公募业务开了口,但市场并非仅向私募开放。

新法落地后,公募业务的大门正式向券商、险资、阳光私募等资产管理机构打开。拆去“藩篱”之后,一场“混战”似乎难以避免。而群雄逐鹿间,行业生态也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在狩猎群体中,保险资管被新旧竞争主体视为最大强敌。据本报记者此前采访获悉,各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积极备战开展公募基金业务。而保险系公募基金首单,很可能在人保、泰康、国寿这三家中PK产生。

来自知情人士的消息显示,从先期准备到与监管沟通,在诸多觊觎公募领域的保险机构中,无疑属这三家最为充分与积极:“人保准备最充分、泰康态度最积极、国寿体量最庞大,他们都和监管部门前期进行过深度沟通。”一位保险资管业人士透露,这三家中的任何一家,都可能成为保险系公募的破冰者。

6月7日,证监会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监管要求,以及两会的监管职责和分工。

近年来,保险资管积累了大量的保险机构客户群或准客户群,其资产管理规模相比传统公募基金体量更庞大。保险资管的即将入局,无疑将搅动市场。

据悉,在涉足形式上,保险资管更倾向于以事业部模式开展公募申请。“采取事业部形式开闸公募业务,最大的好处就是成本低、改制快。”一家保险资管内部人士解释说,如果成立基金公司,短期内成本消耗太大,不过最后还要看监管的意思。

此外,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在公募基金产品设计上,已经有较为成形的考虑;此外,也开始着手从公募基金“挖角”,以充实在公募基金方面的实力。

而券商方面,其在开展公募业务方面的态度并非“一味追逐”。

一方面,对于新业务领域的放开,券商多持“开放态度”。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券商均表示,已经准备好了申请材料,等待递交。“拿到牌照是第一要义。先拿到牌照,然后再考虑产品发行的事情。”深圳某券商资管部负责人说。

根据最新消息,证券公司申请公募牌照须经历四个环节:一是所在地证监局、基金部、机构部、信息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联合现场检查;二是证监会机构部对申请人出具相应的监管意见;三是申请人持现场检查结果及机构部监管意见向证监会申报申请;四是基金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批准。

据悉,从3月份起,深圳多家排名靠前的券商资管团队已经从架构上进行公募、私募两条线的准备,包括从业务独立、风险隔离、公平交易、利益冲突防范等方面着手进行公募业务准备。

需要指出的是,结合近期一系列密集针对基金公司股权收购的动作,市场猜测券商或有意将其公募基金业务由基金公司单独开展,以避免同业竞争现象。有报道称,目前已有券商有意将公募基金业务都下放到自己控股的基金子公司中,做大旗下基金公司的规模,而自身仍专注到专项、定项等其他业务中。

另一方面,对于能否做好公募基金,部分券商表示谨慎乐观。

“做公募一定能赚钱吗?我们一直在反复考虑自己的这个问题。其实,在2006年,2007年的大牛市后,基金规模基本就停止增长了。”沪上某资深券商资管人士认为,“基金的利润都被银行蚕食了,意味着如果我们还是沿着基金的老路去重复公募的话,我们可能会更惨。”

该人士还表示,基金业从1998年发展至今,已经有一批有影响力的基金公司出现了,面对这些老牌的基金,券商资管面临的竞争压力巨大,必须从品牌、渠道等方面加强建设。

相比于实力雄厚的券商、保险而言,私募对于初期参与公募业务的态度出现分化。

“尽管我们已经申请加入了基金业协会,但在初期会采取观望态度。”上海汇利资产总经理何震坦言,如果以后公司规模扩大,具备发行公募产品的实力,且各方面的市场环境也适合发行此类产品,也不排除去做。此外,部分大型私募,如重阳投资、泽熙投资等,均表示短期内不会考虑公募业务。

不过,亦有部分私募高调进军公募业务,如星石投资等。星石投资杨玲表示,未来会选择将后台进行外包,这意味着,在星石投资已有的投研团队上再延展一个产品,几乎不增加任何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星石之所以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是与其公司背景有关,以江晖为主的主要管理层都出自于公募,熟悉行业的运作方式;此外,星石在发行私募产品时,也主要是和银行合作,包括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渠道本来就是公募基金的主要销售渠道。

可以预期的是,未来随着参与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基金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分析人士表示,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正在聚集“裂变”的力量,各类资产管理机构都需要重新进行自我定位、自我选择与自我突破。而拉开变局序幕的基金业未来会走向何方,有待市场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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